以案说法
企业莫名背上巨额债务 检察机关让企业重获生机
时间:2020-10-16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在夹缝中生存。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一笔莫须有的借款更让公司举步维艰,是检察官让我们重燃希望,是抗诉改判让我和企业重拾信心。”近日,刘女士向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和该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激动地表示谢意,“是检察机关的依法抗诉,让我们挽回了近500万元的经济损失,让企业重获生机。”

6年前,王某将一所驾培中心转让给了刘女士,并依法完成了企业变更登记。就在驾培中心经营得有声有色时,却“莫名其妙”成为了被告,背负了近500万元的巨额债务。原来,在驾培中心完成转让后的第二个月,王某看准转让事宜未完全交接的敏感时期,假借驾培中心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向李某借款250万元,承诺每年返利100万元,并私自在借条上加盖了公司印章。

2018年,在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后,李某就借贷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驾培中心却“莫名其妙”坐上了被告席。“本院认为,李某与驾培中心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驾培中心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因法院送达程序不当,驾培中心竟对全过程毫不知情......

直至一审判决生效,法院对驾培中心的资金进行强制执行时,刘女士这才“如梦初醒”,待其向法院申请再审已为时过晚。“公司资金被冻结了一年多,教练工资也一直被拖欠着,虽然我们知道公司是无辜的,可很多不知情的学员都纷纷要求退学,再这样下去公司就要垮了。”说起公司莫名背负的巨额债务,驾培中心的一位老员工悄悄抹了几次眼泪。

“检察机关是我们公司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再审申请被驳回后,走投无路的刘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承办检察官针对“驾培中心与李某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等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审查。

“现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王某无权代表驾培中心向李某借款,其在借条上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具有合同效力,驾培中心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并不成立,其不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承办检察官如是说。越城区检察院遂向绍兴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法院经过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驾培中心对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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