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10-23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1,906.2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14.96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是:检察院反贪、反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以及这三个科室共计9个干警,转隶至市监察委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18.22万元,占总收入90.1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9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88.9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22.95万元,占 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43万元,占 62.88%;项目支出673.87万元,占37.12%;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07.0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67.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3.83万元,项目支出673.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8.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9.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5.8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21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检察院部分职能以及人员被整合至监察委。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1%,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经费在次年列支。

  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无此项目预算,所使用经费全部为上年结转经费。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35.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3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存在人员变动的情况。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8.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86.2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6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经费在次年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0.7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4.9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5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4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8.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45万元,增长35.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的情况。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6.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5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龙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累计1,70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1.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1.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67万元,增长3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福利费提取标准提高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指反映国家安全部门开展安全业务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查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附件: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浙公网安备 33118102000389

浙ICP备20027242号-1 版权所有: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