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9-04-23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主要职能

  1.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二、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1539.29万元。

  (二)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1539.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三)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1539.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1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05.29万元,占84.8%,项目支出234.00万元,占15.2%。

     (四)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9.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39.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1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8万元。

  (五)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9.29万元,较2018年的执行数1615.88万元,减少了76.5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317.93万元,占85.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8万元,占8.49%;卫生健康支出90.68万元,占5.8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1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8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 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数为1083.9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 其他检察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本院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93.34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37.34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26.7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下属事业单位(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数为62.68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5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关于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同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0万元,同上年持平,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同系统工作人员来龙调研考察、协同办案等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00万元,与上年预算控制数17.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单位平台租车等支出,同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政府公车购置计划批复情况,再予以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变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预算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预算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预算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附件: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9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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