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时间:2018-06-29来源: 作者:邬燕飞 点击数:

“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强则国家强”,对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复兴。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始于2003,经过十几年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1社区矫正及矫正项目概述


1.1社区矫正概念


我国《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社区矫正做出定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1.2各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的研究及差异对比


1.2.1社区矫正项目概述


社区矫正项目是对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进行教育的过程中使用惩罚、矫正、服务性质的矫正措施,项目可以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行为监管性质的矫正项目;第二阶段是经济制裁性质的矫正项目;第三阶段进行具有帮扶性质的矫正项目。社区矫正项目是在社区矫正制度中最重要的环节。未成年人因其与成年人在心理、生理上的差异,需要有专门的社区矫正项目。


1.2.2各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


在美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最为特殊的是居中制裁制度,包括将罪犯集中在一起进行军事化训练以及社区服务;在未成年罪犯的家中装置电子监控或加以监禁,限制未成年罪犯的活动自由等措施。英国的社区矫正,有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观察及保护,即除限制未成年罪犯的自由外,会对其心理状况,行为特征进行再分析,保证社区矫正项目是有效的,有益的。而英国的矫正项目采取结合矫正法,即采取社区恢复令和社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日本制度最有特点的是更生保护制度,即对出狱人或缓刑假释刑满释放的人员进行社会保护。该制度是为了防止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犯罪者塑造全新的社会形象。荷兰有教育令。荷兰的教育项目种类多,范围广按地域,培训方向划分各个不同的教育项目,例如,地方适用型是指根据罪犯的矫正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对其进行特殊培训;而培训方向主要以理论与实践进行区分。


2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建议


2.1建立有区分的阶梯式矫正项目体系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程度有所差异,需建立有区分度的阶梯式矫正项目体系。第一级以帮助未成年人意识到其错误的教育方式为主,有口头教育、参加社区服务、家庭教育等;第二级作为带有监管目的的一级,强调约束未成年人的行为,像是向矫正工作人员定期汇报、参加矫正中心开展的各种讲座和活动、学习基本技能等;第三级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区矫正项目,包括在家监禁、电子监控、参加特定的职业技术学校等。这个初步的架构具有针对性,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调整受矫项目。


2.2心理矫正的方式


针对未成年犯特殊的身心发展机制,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要进行心理测评,制定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来提高矫正的质量。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进行心理矫正时,首先,对未成年犯要保持尊重的心态,不歧视他们,以中立的态度走入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内心状态,消除心理隔阂,不能因为他们犯罪就对他们另眼看待。其次,要与未成年犯共情。共情是指深入他人的主观世界,了解其感受,体验他人的情感思维。做到共情才能更好的了解其内心世界,得到他们的认同和信任,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最后,要注意对谈话内容的保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工程中透露的信息,除了违法法律法规,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内容外,应该对信息进行保密。


2.3加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项目设计


未成年犯具有自身特点,社区矫正项目要进一步人性化、科学化,根据其身心发展的规律和违法犯罪情节的轻重加强调整。在目前训诫、赔偿、父母管教、社区服务、心理矫治等已有的矫正项目基础上设置更贴近未成年犯身心特点的项目,如组织定期的集体活动,有利于未成年犯感受集体力量,消除社会隔阂。如提供工作技能培训,与职业技术学校或企业联合,通过技能培训,不仅可以提高未成年犯素质,还可以充实其生活、缓解就业压力,更顺利的融入社会,保障社区矫正效果。并且,在如今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的当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项目应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网站平台,通过电脑、手机等网络终端设备,采取直播、远程视频等手段,科学高效的对未成年犯进行动态监控,利用微博、微信、慕课等方式,积极整合网络媒体资源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服务。


2.4继续学习,提高自身思考的能力


对于已经脱离学校的未成年犯,继续学习作为一个独立项目是对他们更深入的帮助。对于该阶段的未成年人,应当设置专门的自习室,要求未成年人定期参加学习,进行各类文化课考试,保证其文化水平达到一定水平。现有的职业技术培训虽然对未来的就业难题发挥极大的作用,但对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或者有意向继续学习的未成年人而言,继续学习项目是必不可少的。


3结论


总之,我国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系统性的法律制度、扩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个案矫正方法;建立健全严格的准入和考核制度、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范围,使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在教育和矫正未成年犯时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1]涂龙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若干立法问题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2015,(04).


2]寿志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


3]梅传强.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6.13.


4]戴相英.未成年人犯罪与矫正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6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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