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从严从快,龙泉检察对一起阻扰防疫工作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2-03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3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阻扰防疫工作的胡某某向龙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1月29日,防疫工作人员季某某等人到龙泉市某网吧进行防疫检查时,发现该网吧网管胡某某不仅未对进入的客人落实“一测一码一口罩”制度,反而拒绝配合工作,拒不整改,并以拉拽的方式将季某某等人推至网吧门口。在季某某打电话将上述情况反映给该网吧老板时,胡某某手持木棍冲出网吧对季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季某某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2月1日,龙泉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在完成审阅案卷,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后,认为胡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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