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检动态
龙泉检察召开院务会贯彻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4-04-18来源: 作者: 点击数:

4月17日上午,龙泉市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并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雅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参会。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何雅丽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导向,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持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统领。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谋划工作、争先创优的工作指导,通过院务会、部门例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把握精髓,明确思路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突出质量导向,提升服务大局的有效性和契合度。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通过“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积极服务保障现代化品质龙泉建设。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提升检察履职办案在党委政府中的感知度、法治同行的认同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扬长补短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要坚持品牌创建和强化办案“两手抓”,在深化“匠心”检察文化、“瓯江源”生态检察、“枫桥式检察室”“栀子花”未检工作室等品牌建设的同时,认真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力争今年龙泉检察工作实现均衡发展、多点开花。


四要坚持强基导向,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匠心检察队伍。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打基础作为关键之举,强素质作为根本保障,在严管中锤炼队伍的纪律作风,在厚爱中激发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要深入推进“龙检论剑”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通过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匠心检察队伍,推动龙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浙公网安备 33118102000389

浙ICP备20027242号-1 版权所有: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