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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光荣丨走进浙江省模范集体——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5-01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龙泉,被誉为中国青瓷之都、宝剑之邦,龙泉市检察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提炼形成“匠心·检察”文化,将青瓷的温润与宝剑的锋利相融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法治护航现代化品质龙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工作先进院”等省级以上集体或个人荣誉82项,19个案例入选省级精品优秀案例,4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近日,该院获评“浙江省模范集体”称号。


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

以检察担当护航中心大局


“检察机关能持续关心、服务企业,我们觉得很暖心。”4月26日,检察官走访龙泉市盛和刀剑有限公司,向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企业负责人蒋松根说道。


紧扣龙泉地处浙西南山区、小微企业众多且行业集中的实际,龙泉市检察院积极投身龙泉市委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示范区决策部署,谋划打造涉企“枫桥式检察室”,创新“三企联动”模式,实现对青瓷宝剑、空调汽配等特色产业的全方位司法保护。联合12家执法司法机关建立涉企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构建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保障体系。近年来,审慎办理涉企案件62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2件,提供涉企法律服务300余次。如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竹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开展行业性、预防性合规工作,推动当地党委出台《竹木“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真正让“一企”合规变“一起”合规。


近年来,该院坚持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先后出台“保障共同富裕”“助力龙泉复兴”实施意见等,全力服务保障“平安龙泉”“法治龙泉”建设,以检察履职助力龙泉连续十八年获评“平安市”,捧回全省首批“二星平安金鼎”。


始终恪守司法为民初心

以检察办案助推县域治理


龙泉市检察院始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先后稳妥办理了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3.03”电诈专案、“9.16”恶势力组织犯罪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帮助群众挽回直接损失8460万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622件,依法不批捕205人,不起诉455人。扎实推进“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深度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招投标领域串标围标、精神残疾妇女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龙泉青瓷土私挖盗采多发现象,创新构建“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模式,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关停非法采矿点8个。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瓷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组建国资加工企业等,实现对青瓷土资源标准化开发利用,相关工作获省市县各级领导充分肯定。


又如在办理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网络“表白墙”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针对案件中发现的中学网络“表白墙”随意发布销售电子烟、文身推销等各类不良信息,缺乏监管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关停全市7所中学“表白墙”账户,后该问题被纳入省级七张问题清单进行全省联动整改。为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合力,联合市委网信办等16个部门出台浙江省首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机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净网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宣传报道。


倾力打造“匠心·检察”文化

以检察文化涵养检察工作


龙泉有着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如何将剑瓷匠人“精雕细琢”的匠心精神与“精益求精”的检察工作相融合,推动龙泉检察工作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一直是该院积极探索实践的课题。


该院从龙泉剑瓷文化、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红色文化、本土法治文化中充分汲取养分,结合龙泉检察司法实践,提炼形成“匠心·检察”文化,全力打造“龙检论剑”学习型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探索搭建龙检智库、龙检匠说、师徒结对等平台,开展专家授课、业务交流、技能比拼等活动50余次,持续提升干警的专业性。“匠心·护企”工作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奖。


在“匠心·检察”文化滋养下,该院持续打造具有龙泉辨识度、检察影响力的龙检品牌,先后推出“爱相随·栀子花”未检工作室、“瓯江源”生态检察品牌等一批特色品牌,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感知度、认可度不断提升。


成绩取得来之不易,成之为艰。龙泉市检察院将以浙江省模范集体为新起点,持公平正义之剑,怀温润为民之心,以精湛的业务水平和饱满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品质龙泉贡献龙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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