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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检察开展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时间:2024-11-26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天下午,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相关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雅丽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如何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何雅丽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转变思想理念,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精神要义。要全面准确把握最高检取消业务数据考核功能的政治考量和价值导向,深刻认识到不设指标不代表不要数据,而是要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要深刻认识到不再排名不代表不分优劣,而是要将检察工作重心和精力放在高质效办案上。要深刻认识到不再考核不代表放任“躺平”,而是要以更高要求抓好业务、案件、质量的综合管理、全面管理。

二是做强主责主业,谋划龙泉检察高质量发展路径。要坚持效果导向,以提升党委政府的感知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法律同行的认可度为目标,以需求和发展作为履职重点,深入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坚持目标导向,及时研究确定本条线“高质效”的具体目标和标准,以高质效办案引领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要坚持强基导向,加大育才、树才、管才力度,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依托“赛比争先”“师徒结对”“龙检匠说”等平台载体,以高水平检察队伍破解发展难题。

三是优化管理模式,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构建业务指导体系,加强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做到动态监测、实时调整。要构建案件管控体系,落实“部门管理+专门管理+宏观管理”相结合的多重业务管理模式,全面履行事前预警、事中监管和事后评查职能。要构建质量评价体系,探索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与检务督察协作配合机制,细化问题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程序,完善干部绩效考评机制,营造“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的导向。


会上,各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分管、负责领域,作交流发言。与此同时,各部室也同步开展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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