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二、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15.4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23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省补装备经费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06.0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5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7.2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5.51万元,占收入合计2.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25万元,占70.48%;项目支出585.67万元,占2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1.9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97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89万元,增长8.3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9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万元,占0.1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720.36万元,占88.8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24万元,占6.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7.05万元,占4.4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主要原因是支出包含了上年结转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项目为2017年度的上挂外派锻炼干部经费补贴,2018年锻炼干部人数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67.6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9.3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0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6.6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1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占53.2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3.03万元,下降55.06%,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批准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占46.7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4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龙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累计1,79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龙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790人次,24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9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0.9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及2018年司法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司法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精准开展司法救助,3名人员领取救助手续到位,程序完整。司法救助人员得到抚慰,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省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用于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执法用车运行维护和三级网维护等支出。一是保障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批活动进行监督支出,保障案件必要性审查侦查羁押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保障未成年权益,加强未成年发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保障案件管理中心“大数据”化工作趋势所需的各项业务费用,积极探索一体化办案模式。切实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四是切实保障控告申诉作为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的受理信访、举报、刑事复查、刑事赔偿等案件,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体现检察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省补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55万元,下降24.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理案件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查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