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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09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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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9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

四、名词解释..................................................................................................................................( 15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 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经济开发区检察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82.01万元,支出总计2,182.0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35.5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81.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7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6.1万元,占收入合计0.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09万元,占75.97%;项目支出522.82万元,占24.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5.43万元,支出总计2,175.43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9.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7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合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09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82.47万元,占90.4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9万元,占5.01%;卫生健康(类)支出93.66万元,占4.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4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检察院直接下达的政法奖励性省补办案业务经费和政法奖励性装备经费,未在年初预算里包含以上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53万元,支出决算为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76万元,支出决算为3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5.85万元,支出决算为6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7%。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29万元,增长36.28%。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资金结算有市财政局会计委派中心转入基建单位统一结算。并且基建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95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资金结算有市财政局会计委派中心转入基建单位统一结算。其中: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建项目资金结算有市财政局会计委派中心转入基建单位统一结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预算的73.1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占61.76%,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82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占38.2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75万元,下降46.2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持平,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9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远程提审等方式增加,出差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持平,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9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远程提审等方式增加,出差减少。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的5%。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累计73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及其他兄弟县院来龙办案、调研、考察、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组团,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及其他兄弟县院来龙办案、调研、考察、交流等支出。接待103批次,累计73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2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7.36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等一般性支出,使得支出数少于年初预算数。但是由于司法雇员人数的增加,劳务费支出的增加,导致比上年度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理案件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未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最终评分结果为84分,绩效评级为“良”。简要说明如下:(一)部门决策:年度计划合理,预算编制细化,绩效目标较明确,各项审计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年初计划执行;(二)部门预算财务管理:各项资金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列支,三公经费等支出均能控制在财政下达指标内,项目资金使用总体符合预期;(三)部门绩效: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扬“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聚焦打造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县域样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有38个集体和个人荣获丽水市级以上荣誉,获评“全省检察工作先进院”,系丽水唯一。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经费”和“检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化检警协作,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次,自行补充侦查9件次,监督立案、撤案14件,发出纠违通知、侦查活动监督通知15份。认真落实监督事项清单制,发现并移送监督线索22条,成案8件,提出抗诉并改判1件;二是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亮剑行动”,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8件,针对案件中存在的制度漏洞,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持续深化民事检察,提出检察建议19起。深入推进行政检察,办理案件20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效益指标设计不是很科学、全面与预期设定反映的情况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一是公诉和审判工作经费支出范围与办案业务工作经费有部分重复和雷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计评价指标,完善指标评价结构;二是增强指标值与目标完成情况之间的关联度,切实有效地对项目绩效进行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


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盖章):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类型

年初预算

项目属性

续延

项目名称

公诉和审判监督工作经费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100000

其中:本级安排

100000

上级补助

0

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次年填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受理各类案件600件

50

立(收)案数989件

50

完成率164%






效益指标(50分)

各类案件结案率85%

50

结案数927件

50

结案率93.7%






合计


100

评分等级

优秀

备注:“绩效自评情况”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至少设置一项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情况”在项目批复后的次年年初填报,项目申报时不需要填报。绩效自评实行百分制,“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检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40人,起诉355人。从严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建立涉邪教案件通报和办案指导机制,检察官提前介入“全能神”邪教系列案件,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办理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9人,精准指控“大水槽故意杀人案”“何某某故意杀人十年积案”等大要案。突出整治金融犯罪,批捕8人,起诉34人,在办理冯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监督解冻资金1.03亿元,追赃挽损234万元。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批捕21人,起诉86人,帮助群众挽回损失509万元。依法办理“上头电子烟”案件12人,有效遏制新型毒品向未成年人蔓延趋势。针对办案中合成大麻素与海洛因的依赖性折算标准不明的问题,上报信息被最高检采纳,推动国家禁毒委出台相关标准;二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不批捕47人,不起诉77人,对400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涉及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案件,妥善化解矛盾风险64件。积极发挥信息咨政作用,通过情况反映、检察专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其中5篇被中办、最高检录用,有力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获评“全省信息工作先进院”。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足,随着无纸化办案(办公)、智能化办案等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原有的项目经费出现较大缺口;二是司法雇员人数的增加,司法雇员工资保障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统筹项目经费使用,厉行节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人民群众过好日子”理念;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经费,以弥补资金缺口。  


检察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盖章):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类型

年初预算

项目属性

续延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经费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1300000

其中:本级安排

1300000

上级补助

0

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次年填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数量20件

30

妥善化解矛盾风险64件

30

完成率达320%

普法宣讲教育群众1.5万人次

10

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

10

宣讲受教育群众完成率100%

法律文书公示200份

10

法律文书公示405份

10

公示率达202%

效益指标(50分)

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100%

30

完成率达320%

30

完成率达320%

普法宣讲教育群众满意度100%

10

宣讲受教育群众完成率80%

10

宣讲受教育群众完成率80%


法律文书公示率100%

10

公示率达202%

10

公示率达202%

合计


100


评分等级

良好

备注:“绩效自评情况”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至少设置一项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情况”在项目批复后的次年年初填报,项目申报时不需要填报。绩效自评实行百分制,“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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