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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09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目  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2 )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3 )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3 )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3 )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 )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

四、名词解释......................................(19)

五、附件..........................................(22)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 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经济开发区检察室。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099.76万元,支出总计2,099.7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82.25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和办案业务装备购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93.6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65万元,占收入合计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9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76万元,占84.6%;项目支出322.42万元,占1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3万元,支出总计2,093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82.43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和办案业务装备购置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合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7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24.75万元,占87.1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54万元,占8.29%;卫生健康(类)支出94.72万元,占4.5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3.56万元,支出决算为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2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金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大幅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23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大幅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7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09万元,支出决算为6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7.11%,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15万元,占79.47%,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8.05万元,增长137.79%,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车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占20.53%,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置换,车辆维修费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3.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政策,购置税减半。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2.8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置换,车辆维修费下降。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5%。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累计7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及其他兄弟县院来龙办案、调研、考察、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及其他兄弟县院来龙办案、调研、考察、交流等支出,接待102批次,累计71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1.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支出;比2021年度增加45.42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福利费提取金额增加以及劳务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0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74%。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检察业务经费”、“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装备经费) ”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三个项目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的评价结果均为优。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部门决策:年度计划合理,预算编制细化,绩效目标较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年初计划执行;二是部门预算财务管理:各项资金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列支,三公经费等支出均能控制在财政下达指标内,项目资金使用总体符合预期;三是部门绩效: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弘扬践行新时代“龙泉精神”,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奋进姿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司法护航现代化品质龙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全省检察工作先进院”“丽水市护航二十大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10项。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其中,检察业务经费和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装备经费)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检察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11万元,执行数为16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1件,深入推进车辆查封扣押专项监督,针对案件执行完毕车辆未及时解除查封、案件终本后未按规定开展财产查询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件。以“零容忍”态度治理虚假诉讼,查办涉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和涉物业费纠纷调解的虚假司法确认案件20件,该系列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针对行政机关存在行政处罚不当、市场主体监管漏洞、办案程序违法等问题,向职能部门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推动115起案件得到整改。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程序违法的74件案件开展类案监督,对5起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获《丽水日报》头版报道;二拓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渠道,以检察公开听证、走访代表联络站等形式,向46位代表委员介绍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布各类案件信息356条,让人民群众看到最及时、最真实的检察动态。认真做好内部案件评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效益指标设计不是很科学、全面与预期设定反映的情况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业务经费部分效益指标设定与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有部分重复和雷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设计评价指标,完善指标评价结构;二是增强指标值与目标完成情况之间的关联度,切实有效地对项目绩效进行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

检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盖章):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类型

年初预算

项目属性

续延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经费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1661090

其中:本级安排

1661090

上级补助

0

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次年填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受理各类案件≥600案件

30

受理各类案件623件

30

完成率104%

执法案件办结率≥90%

20


20

执法案件办结率≥90%

效益指标(50分)

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率≥90%

50

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率100%

50

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率≥90%






合计


100

评分等级

优秀

备注:“绩效自评情况”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至少设置一项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情况”在项目批复后的次年年初填报,项目申报时不需要填报。绩效自评实行百分制,“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装备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执行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报废车辆的置换,保障办案人员的正常出行,确保办案人员出行安全;二是用好装备购置经费,优先更新办案人员的办案装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足,随着无纸化办案(办公)、智能化办案等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原有的项目经费出现较大缺口;二是检察大楼落尘20余年,大量设备和家具亟需更新置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统筹项目经费使用,厉行节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人民群众过好日子”理念;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经费,以弥补资金缺口。  


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装备经费)绩效目标表


预算单位(盖章):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预算类型

年初预算

项目属性

续延

项目名称

省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装备经费)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430000

其中:本级安排

430000

上级补助

0

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次年填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设备购置完成率≥100%

50

完成

50.00

设备购置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50分)

对案件办理的精准度、有效性的作用
定性
明显提高

30


30 

明显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0

满意

20.00


合计


100

评分等级

优秀

备注:“绩效自评情况”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至少设置一项预期目标。“绩效自评情况”在项目批复后的次年年初填报,项目申报时不需要填报。绩效自评实行百分制,“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组通过资金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访谈、社会调查等方式,从部门决策、部门预算财务管理、部门绩效等三个指标层面对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3分,绩效评级为“优”。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 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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