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龙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增强服务中心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深入开展 “打霸拔钉 清障护航”、“打盗抢保平安”等专项行动,对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案件处理把握、舆情民情沟通等工作。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2人,提起公诉301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人,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2人,提起公诉1人;批准逮捕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59 人,提起公诉101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35人。
努力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危害地方经济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4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毒豆芽”、“工业松香鸭”等食品安全问题,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11人;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人,提起公诉14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8人,促成刑事和解4件。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健全涉检信访风险预警评估机制,严格按首办责任制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93件次,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10人,大要案比例为90%;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在上级院统一指挥下,依法查办了丽水市经信委原主任王黎煚(正处级)受贿案,涉案金额419.76万元。依法查办龙渊街道二村原党支部书记、出纳,伙同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6.74万元的共同贪污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加强客观性证据的收集与应用,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持职务犯罪案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把规范执法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涉案款物等办案环节的规定。把好安全文明办案思想关,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把办案环节、程序记录在每个执法干警的档案中。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自身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确保文明安全办案。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方针,突出新形势下预防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检察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针对村级涉财职务犯罪多发现象与腐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撰写《村级职务犯罪案件多发,亟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报告,引起市委高度重视。组织干警到市农办、林业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7次,受教育人数600余人,配合组织市直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庭审旁听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240次。积极创新预防载体,拍摄反腐微电影,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推广。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以罚代刑等问题为监督重点。对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8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漏犯2件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4件10人;对侦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1件。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审判不公、程序违法的监督,突出强调案件办理质效,注重化解矛盾。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组织调处促成和解5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丽龙高速龙泉指挥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挽回国有资产89万余元。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针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件、检察建议3件;积极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查出脱管失控的社区矫正人员3名,纠正应收监未收监、监管措施不落实等4件4人。开展对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调查,1名监管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整体素质
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省检察院“九条禁令”。从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洁自律、完善联系群众机制等方面入手,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队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宗旨意识,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我院被评为浙江省第二批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丽水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反渎局局长张伶被推荐为全国“最美检察官”候选人,一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四人被丽水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培养。重视检察人员学习培训,通过召开院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科室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利用读书会、检察干部讲堂等平台,拓宽检察人员视野,提高干部人文素养。加强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发表文章90余篇,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面对检察干警老龄化,队伍青黄不接的现状,探索实施《青年干警主辅岗工作制度》及《师徒带教“培优工程”》,采取竞聘上岗、挂职锻炼、岗位练兵等举措,加快干部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检察执法活动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密切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参加,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与监督,提高检察执法透明度。加快案件管理办公室建设,统一案件的受理、分流和送达,通过对案件的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与事后评查,实现案件质量全程监控。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基层检察院一等功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与新形势下履职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执行八项规定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制度落实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检察信息化建设与科技发展新形势有较大差距,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我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廉洁政治、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反腐倡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执法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能,保障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责任,积极参与“平安龙泉”建设,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谨慎处理刑民交叉问题,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做到案结事了,真正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工作方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要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又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秉公办案,坚决铲除“潜规则”,杜绝找门路、托关系、法外开恩。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转型升级工作,加大职务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侦查能力。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增强预防功效,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
三、坚持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为工作重点,切实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和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进非法证据排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的解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以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树立检察职业新形象。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突出信息化实践与应用,努力加强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强化办案流程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及时发现和惩治违法犯罪的能力。围绕加强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全社会监督之下,确保依法规范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素质,秉公执法,努力建设一支人民信得过的检察队伍,为全面打造“活力龙,幸福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