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文件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龙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龙泉检察“一三五”工作思路,求是挺进,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的有效性和契合度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25件,办结753件,其中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6人,提起公诉432人。制定扫黑除恶“十项举措”,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22人,对王刚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有力震慑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重大恶性案件,批捕9人,起诉8人。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批捕99人,起诉229人,依法办理季绍亮等7人“大满贯”APP开设赌场案,詹传付、叶章文贩卖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重点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等犯罪,批捕19人,起诉44人,稳妥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16”虚开发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614.6万元。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人,起诉23人。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惩治与修复并举,联动建成生态检察“三大基地”,通过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持续发力脱贫攻坚战,高度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对7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办理丽水市首例跨省司法救助案,检察官远赴江西兴国县为被害人建立长效救助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法律惩治和追赃挽损,为2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1.9万元。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制定出台服务民企“龙检十条”,严惩挪用资金、制假售假等损害企业利益犯罪,批捕18人,起诉36人。坚持“五个一”办案机制,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13人。在一起涉企虚假诉讼案中,开发区两家企业因资金拆借引发纠纷,几经诉讼、刑民交叉、案情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检察官在分清是非、依法定性的基础上作出不起诉处理,做到“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在办理“4.23象牙案”中,检察官跟踪案件证据变化情况,及时建议变更在押企业家羁押措施,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倒了”。
二、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民生领域检察保障。聚焦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整合建立检察“零距离”服务平台,依托12309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线索167件次,全部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让群众对侵害公共利益、诉讼违法现象“告状有门”“维权有路”。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农贸市场、超市,网络餐饮和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办理涉食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关注市民公共安全,针对城区临街危房、坑岭底隧道扬尘污染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积极参与县域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龙泉实际出台诉源治理“七大举措”,通过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刑事和解等方式,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26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持续推进以案释法“五进活动”,开展现场庭审、法律宣讲22次,普法教育群众1.7万余人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原则,依法不批捕44人,不起诉71人。稳妥办理破坏重点项目建设、强占国有资产拒不返还等案件,彰显检察担当作为。结合办案研究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完善县域治理模式。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厉打击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人,起诉4人。坚持教育挽救方针,对22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帮助5人就业升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进出网吧、KTV等娱乐场所,酒店住宿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组建未检宣讲团,深入龙南、泗源等地学校开展犯罪预防和自护教育19次,受教育学生7000余人次,推动校园安全治理。
三、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深化刑事检察。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认真落实监督事项清单制,发现并移送监督线索11条,成案8件。深化检察官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加强检警协作,监督立案16人,纠正漏捕漏诉11人,发出书面纠违通知12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2.5%,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并改判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建立社区矫正同步监督机制,监督收监执行罪犯8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7次,发表检察意见,在互动中维护公平正义。在丽水市率先试点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推动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持续强化民事检察。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审查生效民事裁判9件,对其中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存在的虚假诉讼问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坚持从实体监督向程序监督拓展,针对8起民商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以程序公正促进司法公信。
扎实推进行政检察。以行政非诉执行为切入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处罚等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办理监督案件40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提出检察建议3份,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落实府检联席会议机制,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件,同比上升95.8%,涉及国有资产254.4万元,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固定废物3.5吨,推动整治违法占地6000余平方米。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针对环境损害鉴定费高、赔偿金不能及时支付等实际问题,成功办理丽水市首例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首例公益诉讼执行环节“劳务代偿”案。
合力惩治腐败。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清廉龙泉建设,共受理起诉监委移送和上级检察院指定的职务犯罪案件17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5人,依法办理了缙云县公安局原局长赵应华受贿案、常山县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陈纵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等。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并重,在办理彭海丰等人开设赌场案中,依法把控批捕条件,整体把握起诉定性,为丽水市监委深挖背后保护伞打下坚实基础。
四、紧紧围绕监督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检察转型发展根基
以主题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在国史党史的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个人理想和国家民族命运的结合中追寻初心使命,在检察职能履行中找差距抓落实,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坚持党建引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深入高速卡口、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参与一线抗疫工作。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等涉疫防控公益诉讼。加强机关党建,着力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制定党风廉政“三个重点”,围绕重点工作、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整治作风顽疾,推动实现业务队伍双提升。
以改革转型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形成“6+2”机构设置,一线办案人员占比增加到70.6%。在全省首推案件分类分流改革,建立专业化高效化办案组,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简单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11天。加强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建设,夯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健全完善办案平台动态监督,量化考核全程留痕等机制,开展案件常规抽查、重点评查30件,发现问题8条并予以通报整改。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342件,占案件总数的41.5%。
以文化建设引领检察发展。坚持文化建设“本土化、有形化和转化”的LCT原则,以剑瓷品格和匠心品质打造龙检精神,提炼“剑瓷·匠心·检魂”主题检察文化,涵养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和龙泉实际,推出服务民企“龙检十条”、诉源治理“七大举措”、代表联络“六项机制”、以案释法“五进活动”等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持精细精准化办案,践行一个案件背后就是“一个人生、一个家庭(企业)、一类社会问题”的办案理念,树立干警办案价值感、职业荣誉感,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
主动接受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工作通报、特约检察员等机制,共邀请59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审查听证等,反馈代表委员意见14条。深化阳光检察,公示法律文书257份,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案件信息等95条,以公开促公信,以公开赢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龙泉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队伍思想更加统一,步伐更加坚定,工作更加扎实,案件分类分流改革、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服务民企等工作实现多点开花、出彩创亮,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生态警示教育基地获评“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在全省做经验交流,承办了全省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微信公众号荣获全省政法系统“检察微信十强”,5个案例被评为省市精品优秀案例。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0篇,1项课题获最高检立项结题。今年年初,两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取得历史性突破。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发展格局尚不协调,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县域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检察业务、检察文化、检察宣传“三位一体”工作格局还不均衡,“讲述龙检好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方面还存在较大短板。三是智慧检务发展滞后,科技助力办案与新时代检察发展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总体战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我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高质量开创新时代美丽幸福好龙泉建设新局面、确保我市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泉,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年”行动,做到依法严惩,标本兼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落实好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紧扣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服务保障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抓手,深度参与县域治理现代化。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县域治理的切入点、突破口,全面推行诉源治理“七大举措”,努力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制度落实彰显公正、效率、和谐之价值功能。深化12309服务中心工作,主动参与政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针对县域治理中存在的司法难题和社会问题,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等领域,立足检察职能,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善治。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级。深入贯彻市委分工方案,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推动“四大检察”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细化“案-件比”责任考核要求,推进案件分类分流、检察官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等改革措施向纵深发展。加强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卷宗单轨制运行,为检察工作改革转型提供科技支撑。
四、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关键,持续增强检察队伍素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把纪律刻在心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作风体现在工作中。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补短板、治顽疾”专项行动,科学统筹司法责任制下的“放权”和捕诉一体改革中的“集权”,优化办案组织设置和办案力量分配。持续推进文化育检工程,深入打造“五个文化”,切实将其转化为推动检察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移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高水平推进龙泉县域治理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