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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浙公网安备 33118102000389